ENGLISH     中文版    ;
  搜索  
港口码头有机气体(VOCS)治理系统快速含硫检测仪
地 址: 山东省青岛市东海西路43号凯旋大厦东塔9层
电 话: 0532-85776610
85787672
85787671
传 真: 0532-85776601
邮编: 266071
E-mail: info@sunic-ocean.com
网址: Http://www.sunic-ocean.com
首页 > 行业信息> 政协委员刘功臣呼吁 加快我国船舶溢油应急能力建设

时间:2008/03/05    来源:中国交通报    作者:孙妍

     3月4日上午,来自交通系统的全国政协委员、交通部海事局常务副局长刘功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他特别关注我国海上船舶溢油应急机制的建立,在今年两会上,他带来了建立海上船舶溢油应急机制和加快淘汰单壳油轮两个提案,呼吁在我国加快溢油应急力量建设,全面提高各重点海域的溢油应急能力。 
去年12月7日发生在韩国海域的船舶碰撞导致万余吨原油泄露事故,让刘功臣记忆犹新。“那次事故引起了周边国家和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,我国也派出了船舶和技术人员前往支持。尽管清除工作基本结束,但对环境造成的危害恐怕要若干年后才能恢复,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。”刘功臣说。 
      记者了解到,目前,每年航行于我国沿海水域的各类油轮约16万艘次,平均每天400多艘次。随着油轮密度的增加和超大型油轮的频繁出现,我国沿海水域已十分繁忙的通航环境变得更加复杂,船舶溢油事故风险不断加大。据刘功臣介绍,目前,我国处理船舶溢油事故的能力十分有限,平均一次性处理能力只有300吨,沿海部分地区稍好,一次性处理溢油能力也仅仅达到500吨。 
      刘功臣建议,第一,应尽快制定《海洋环境保护法》的配套条例,规范船舶保险制度,建立防污染基金。第二,建立各地溢油应急预案,把应急预案上升为国家层次。一旦发生事故,地方政府、港口、航运企业和海事部门应共同参与和应对。第三,地方政府应把船舶溢油应急管理纳入地方经济发展的大事,加大投入,建设应急队伍。 
     “深圳和青岛两地政府都高度重视,目前已建立了相应的应急队伍,我希望其他地方也能加快这项工作。”刘功臣告诉记者。针对一些港口的溢油应急设备不足问题,刘功臣建议,作为港口企业,在利用海洋资源的同时,也有责任保护好它。目前,不论是港口还是航运企业都具备了这样的能力和实力,在搞好自身经营的同时弥补溢油设备的不足,增强溢油应急能力。